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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:汕头市公安局网枪等警用装备项目
报名时间:2015年4月29日至5月13日17:00
开标时间:2015年5月19日9:30
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公安局委托,对该单位所需网枪等警用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,招标文件经采购单位审核、确认,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。
一、项目编号:SCG2015014
二、项目概况:
采购内容:汕头市公安局网枪等警用装备
项目技术规格、参数及要求:详见附件
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,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。
三、项目预算:人民币516580元(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)
四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
1.具备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,提供下述材料:
(1)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;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证明书原件(如果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本人参加);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(如果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);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(如果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)的身份证原件(核对后退回)和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(2)财务状况报告(复印件加盖公章),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(缴纳至2015年3月份,复印件加盖公章)。
(3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(原件)。
(4)具备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。
2.投标人须具有安全防范产品、安保设施或警用器材经营范围(以营业执照为准)。
3.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》(复印件加盖公章,原件备查)(根据汕检会【2013】1号文规定)。
4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(根据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大中型企业与小型、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外,详见招标文件)。
五、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,报名办法: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从2015年4月29日至5月13日17:00,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备案,或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,报名函格式自定,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、加盖公章,并注明联系人、电话、传真等信息。
报名截止时间:2015年5月13日17:00
六、招标文件公示:公示期(采购文件公告期限)为5个工作日(自2015年4月29日至5月6日17:00),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,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。质疑时,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(公司名称、联系人、电话等)以书面形式(法定代表人签名、加盖单位公章)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。
七、投标截止时间及评标时间:2015年5月19日9:30(9: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)
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、评标地点: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
八、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。
九、联系方式:
1.采购单位名称:汕头市公安局
地址:汕头市黄河路88号
邮编:515041
联系人:罗先生
电话:0754-88965394
传真:0754-88964394
2.采购代理机构名称: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
地址: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
邮编:515041
联系人:江先生、黄先生
电话:0754-88179796
传真:0754-88179795
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
2015年4月29日